自1996年4月29日,經國務院批準,民政部民行批[1996]27號文批復,撤銷海陽縣,設立海陽市,到2011年,海陽市經歷了15年的改革發(fā)展,成果輝煌,變化巨大。從2010年4月29日創(chuàng)刊,《今日海陽》“服務中心,貼近民生”,成為海陽宣傳文化戰(zhàn)線的“輕騎兵”,成績突出。《今日海陽》將于2011年的4月29日迎來周年慶典。為全面展示海陽市撤縣設市15年來的發(fā)展歷程以及取得的輝煌成就,同時,慶祝《今日海陽》創(chuàng)刊1周年,海陽市委宣傳部和《今日海陽》決定聯(lián)合主辦“最美海陽——海陽撤縣設市15周年暨《今日海陽》創(chuàng)刊1周年攝影大賽”。本次活動由海陽今日文化發(fā)展有限公司全權承辦,現(xiàn)面向社會有獎征集攝影作品,歡迎社會各界朋友踴躍參加。
一、 組織機構:
1、主辦單位:海陽市委宣傳部 《今日海陽》;
2、承辦單位:海陽今日文化發(fā)展有限公司;
3、協(xié)辦單位:煙臺民俗攝影協(xié)會 海陽市攝影家協(xié)會 海陽攝影網;
4、支持媒體:《煙臺日報》、《煙臺晚報》、《今晨六點》、《今日海陽》、水母網、今日海陽新聞網;
5、由海陽市委宣傳部、《今日海陽》、海陽市攝影家協(xié)會等有關人員組成攝影作品展組委會。組委會下設評選委員會,具體負責應征作品的評選。
二、征集時間:即日起—2011年3月20日
三、 征集內容:海陽撤縣設市15年來,反映、記錄海陽不斷發(fā)展壯大、海陽建設成就、海陽人民精神風貌、海陽市風土人情和秀美風景等各種照片。包括人像、風光以及紀實三大類。
四、 征集要求:
1、照片要求實景拍攝,不得合成、修改、裝裱。
2、黑白、彩色照片均可,數(shù)碼照片、相紙照片均可,單幅、組照均可。數(shù)量不限、拍攝年代須為1996年以后的作品。
3、投稿時每幅(組)照片必須注明照片標題、應征種類,并附簡要文字說明,包括照片中的人物、時間、地點、事件等。如信息填寫不完整或所填信息與照片內容不相符,則視為無效投稿。
4、投稿時須注明投稿人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聯(lián)系地址及電話等。
5、投稿照片所涉及的著作權、版權、名譽權、肖像權等相關法律事宜,由投稿人自行解決。本次活動中所有入圍照片的版權歸作者所有,主辦方擁有對入圍照片在公益活動或自身宣傳中的使用權,不再另付稿酬。
6、所有來稿在郵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損壞或丟失,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。
7、凡參加有獎征集活動者,均視為已同意本啟事所有規(guī)定。
五、投稿方式:
1、數(shù)碼照片(電子文本)可以填加QQ:1003273042為好友,在線傳送。
2、相紙照片可郵寄至:海陽市海陽路42號《今日海陽》編輯部,郵編:265100,聯(lián)系電話:0535-3227051 3227999。請在信封正面注明“攝影作品有獎征集”字樣。
3、本次活動不收費、不退稿。
4、截稿日期:2011年3月20日。
六、獎項設置:
一等獎:6名(每類各2名) 獎金各800元;
二等獎:12名(每類各4名) 獎金各400元;
三等獎:24名(每類各8名) 獎金各200元;
優(yōu)秀獎:90名(每類各30名)獎金各50元;
所有獎項獎金均為稅前獎金,個人所得稅由主辦方代扣代繳。
七、作品評選:
1、截稿后,評選委員會將本著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和思想性、歷史價值、攝影技巧并重的評審原則,按照社會公眾投票占30%、專家評選意見占70%的比例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,確定獲獎作品的獎級。
2、獲獎作品將編印成冊,正式出版。作品一經采用,投稿人將免費獲贈刊印其作品的圖書一本。
3、本次活動收集照片資料情況以及評選結果將通過主辦方指定媒體《今日海陽》、今日海陽新聞網及時向社會公布。 本活動解釋權歸海陽今日文化發(fā)展有限公司。
詳情可登錄今日海陽新聞網(www.jrhy.cc)查詢。
咨詢電話:0535-3227051 322799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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